
深圳公交站禁烟风波这事,我不得不写几句话。也算为“买杏花”开个小张。
我看到传统媒体对此事的报道,很多都在新闻后半段,放出一两位律师表演翻车轱辘:
男子吸烟是违法了,可你拿饮料泼他烟头,也是寻衅滋事呀。遇到这种情况,你必须理性和克制,依法维权。
这些老师们扯来扯去,唯独没有回答一个问题:
彼时彼境,我在那个公交站候车,又不想离开座位,我要如何才能不被二手烟熏到?
你们的出息,都用在逼受害人理性克制了。那些烟鬼克制了什么,又理性到了哪里?要知道,那女子并不是上去就泼饮料的,她也规劝过。
无论相信不相信法律,中国人的呼吸系统并不能因为有了一些法律,就豁免于痛苦与癌变。
除非有人承诺,凡是遭遇二手烟伤害的人,又没能被法律和媒体及时保护,都能找个地方去领取补偿金。否则,再宏大的叙事都是捣鸡毛。
劝受害者要理性克制的人,可以联手红十字会成立一个慈善基金,专门帮扶救治被二手烟熏出病的中国人。下次再遇到类似新闻,发帖之前先秀出捐款证明。做到这点,才有一副为人的心肝。
现在呢,狗掀门帘子,全凭一张嘴。这德行,无异于回到涉事公交站,低头哈腰地为那个男子点烟。
还不如敞亮点,直接正告受害者,“要不你忍了吧”“你惹不起,还躲不起?”
跟讲道理的人灌歪理,宽纵不讲道理的人继续不讲理,说这些人是奴才一点都不冤枉。
作为一个社会心理学爱好者,我发现他们有此症候,无非就是敢于反抗的受害者反衬了他们的懦弱和鸡贼,陷他们于认知失调和道德焦虑。
他们苛责受害者,同时也在自救。——越接受不了自己的烂俗嘴脸,越要去消磨掉年轻人的鲜活棱角。
这一切,往往又以“为了你安全”“为了你好”来切题。但是,深圳那位女子在挺身而出前,就不会分析利害?看把你们这些人能的。
她在深圳公交站被吸烟男子霸凌,被捉将官里去又遭裸身检查,现在又被网络理中客霸凌。自始至终,二手烟受害者的处境,全都被舆情四舍五入随口水而去。
还有人扒出该女子也吸烟,还因此被熟人批评过。这条黑料究竟想说明什么?一个烟民无权在公共场所制止另一个制造二手烟的烟民?
还是说,她当时没凑上前去也点上一根,就是对烟民同胞的背叛。
我也多次在饭店制止过其他人抽烟,成功的比例不到十分之二。即使在郑州海底捞和巴奴,也很少能有烟民被服务员提醒后就马上掐掉烟头。
他们在捍卫一种权力,一种可以无视其他人健康和尊严的权力。
没多少人敢奉劝大家体谅强奸犯的性欲,却有很多人鼓吹谅解烟民的烟瘾。烟瘾比性欲还难戒,这不科学呀。
我也曾多次和烟鬼争吵,每一次都是服务员和稀泥,其他食客旁观——包括一些带小孩的家长,从来没人帮我说过一句话。
我只是没胆子跟深圳那位女子一样,抄起饮料泼灭烟头。我很识相,每一个在公共场所吞云吐雾的烟民背后,都有一个强大的祖国。
我更害怕在黑屋里被搜身,又被逼跟一些我看不起的人和解。
作者:孙旭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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